《姊姊的守護者My Sister’s Keeper》
一、作者簡介
是由美國小說家茱迪·皮考特所創作的一部探討倫理的小說,於2004年出版,並翻譯成50多種文字。簡體中文版由南海出版公司於2008年引進[1],繁體中文版由臺灣商務印書館於2006年引進[2]。此書被導演尼克·凱薩維茲改編成同名電影,於2009年公演。
(摘自: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7%8A%E5%A7%8A%E7%9A%84%E5%AE%88%E8%AD%B7%E8%80%85)
二、內容簡介
十一歲的安娜自出生後,便一直成為患有嚴重疾病的姐姐凱特的捐贈者,十一年來無條件為姐姐捐贈血液、臍帶及骨髓等一切能讓姐姐能延續生命的身體一部分,為了姐姐,安娜放棄了自己的生活,而且安娜亦深知,自己是為了作為一個可以捐贈器官予姐姐的生命而出生。
直至姐姐的腎臟因併發症而衰竭,需要安娜作腎臟捐贈時。安娜終於受不了自己為了別人而活這種荒謬的存在,因而決定找律師控告父母侵害了自己的身體使用權,並向法庭申請解除父母對自己的醫療監管權。
安娜的舉動頓時讓全家人陷入空前的風暴中,同樣是律師的媽媽,因而與安娜掀起了母女大戰。
在法院論戰過程,安娜父母才知道大女兒凱特因為同為癌症病人的男友過世而了無生意,於是讓妹妹提告,捍衛自己的醫療監管權,法院最後將安娜的醫療監管權判交由安娜的委任律師。
凱特因病情的嚴重,安娜母親也得知凱特想死而安娜提出告訴的原由,也放手讓安娜不再捐贈骨髓液,而凱特最終死於血癌。(電影版本)
安娜和坎貝爾要去醫院的路上出了車禍,安娜腦死。而坎貝爾是安娜的醫療決定權律師,所以決定將安娜的腎捐給凱特,凱特之後就奇蹟似的活了下來。(小說版本)
三、小組討論
請簡答以下有關電影情節的問題:
(一)媽媽莎拉為了專心照顧凱特而辭去
工作,她辭職之前從事什麼工作?
爸爸布萊恩做的又是什麼工作?
(二)安娜為什麼會控告自己的父母親?凱特跟這場官司又有什麼關係?
(三)凱特跟同樣罹患類似疾病的男孩泰勒交往,泰勒的開朗與豁達讓凱特暫時忘掉 疾病和治療的痛苦。但就在他們發生親密關係後,凱特卻再也無法聯絡上泰 勒,這讓她非常痛苦。泰勒為什麼不跟凱特聯絡?
(四)安娜付給律師坎貝爾的費用非常少,坎貝爾為什麼願意幫安娜打官司?
(五)延伸思考問題
1、如果你是安娜,你願意終身當姊姊的守護者嗎?或者你會怎麼做?
2、不計一切代價地搶救與延長生命,是不是真的值得?只要活下來就夠了嗎?
3、很多時候,面對至親好友即將過世,我們也會像電影中的莎拉以及凱特的親友 一樣,避談死亡。我們總是跟臨終病人說:「你會沒事的」、「加油!還有很 多事要做」、「你要告訴自己你會好起來」。如果生命已不可挽救,我們能不 能學習好好說再見?
四、作業檢查
(一)閱讀學習檔案、閱讀護照
(二)110/05/02(或5/10)作業:
1、《旅遊文學或飲食文學》心得報告
2、最喜歡、最討厭、或最特殊的事物經歷 (紙本報告 )
(三)110/05/17或5/24繳交學習單:
《姊姊的守護者》 (主題電影)心得學習單
(四)人物寫作或寫景文學。
(圖書館書籍請借閱,110/05/17—05/24)
五、附註:連結舊教材https://lavuras.blogspot.com/2018/04/1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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